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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期末考试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1-12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部):

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对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2021年1月18日至1月23日将进入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的考试周,为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抓好考风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现将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工作要求

1.考前明确考核要求,提高命题质量

各二级学院(部)要把期末课程考核作为重要工作,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推进课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明确课程考核各个环节的要求,逐步推行教考分离。

每门课程考核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由教务部抽取其中一份试卷作为期终考试卷;AB卷、连续三年试卷的内容雷同度不得超过15%。严把试卷命题关,试卷命题人需对试卷质量负责,防止卷面错误的发生,试卷需经严格审核,并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或二级学院教学主管院长签字确认(附件1)。

2.考中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执行监考规则、严肃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部)要将“抓考风建设,教师是关键”的理念落实到具体措施上,切实保证监考力量配备,强调监考教师职责,考核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或课程责任教师必须负责对新上岗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附件2)。考试期间,二级学院(部)须加强对考场的巡视(附件3),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对考核违纪者,须及时提取相关违纪证据,填写相关表格,并在考核结束后即时送交教务部(附件4)。

3.考后对试卷进行认真评阅分析,规范归档工作

课程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阅卷、评分、复核。凡开展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评定学生总成绩时,应落实过程性评价要求,以学生课程学习目标的逐步达成、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反映出的知识、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发展做出评价,并有真实完整的成绩记录做依据,确保对全体学生的公正、公平。考核结束后,做好试卷质量分析、检查、评审、考核资料存档等工作。

4.重视补考环节,加强补考管理

重视补考环节,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的要求,规范补考的管理工作。补考必须检查有效证件。补考环节的材料也须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二、课程考核纪律检查

学院成立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潘海涵

成员:宋国琴、陈伦华、冯志红、吴寅飞、王福和

学院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职责:

1.组织学院课程考核巡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及时协调、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3.对二级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4.接受师生举报,核实处理相关问题。

学院设立期末课程考核纪律检查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电话:81112766,信箱:442074712@qq.com。

二级学院(部)要相应成立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期末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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