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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涉国(境)外活动报备制的通知

2024-05-07   来源: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各类涉国(境)外活动,强化责任意识,避免发生外事意外事故,现就学院涉国(境)外活动报备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院涉国(境)外活动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学院办公室(外事办)负责学院涉国(境)外活动的审批工作,各类活动归口管理部门配合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协调学院涉国(境)外活动,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承办的涉国(境)外活动。参加涉国(境)外工作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和学院的利益和尊严。

2.所有涉外事务活动遵循事前报备原则。未履行报备/审批手续的外事活动一律不得举行。

3.如不报备而导致发生外交或意外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二、报备事务类型

1.国外政府、国外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在学院开展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活动。

2.学院教职工、学生应邀参加国外政府、国外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在国内、国(境)外开展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活动。

3.国外政府、国际组织、国际教育机构、国际财团和国际友人等来院捐赠实物或资金,设立奖学金、奖教金,建立研究或教学平台,支持科研合作、教育教学或人文活动等。

4.我院教职工或我院学生赴国(境)外开展访问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夏令营、冬令营、线上线下国际学术会议、报告会、展览会、招聘会等活动。

5.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等组织、专家、学者和学生来院访问或签署各类合作协议或线上线下开展各类长短期学术合作交流活动。

6.学院各部门(单位)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国际学术报告会、研讨会、招聘会、展览会等活动。

三、报备程序

1.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外事活动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由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活动开展前1个月报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同时将电子版报备表发送至邮箱:zjlx@zzjc.edu.cn。

2.学院办公室(外事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国(境)外活动进行审批并将意见反馈至各部门(单位)。

3.外事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应于2周内完成书面总结,并报送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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