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工大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未办理过“新人”(指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且无实物分房的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填写《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附件1)和《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月发放,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的教职工:
1.填写《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2.调整类教职工中购有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和腾空房的,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附件3),以调高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
交表时间:2025年5月8日前交校园建设与管理部(行健楼217室)
联系电话:
校园建设与管理部 0575-81112598 蒋老师
人事部 0575-81112810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