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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的通知

2025-05-19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4〕3 号)要求,现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由学院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由独立学院分会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独立学院分会立项的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2023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课题。名单详见附件2。

 二、材料要求

 1.重点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B类及以上教改论文),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专项课题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4),均需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其中,专项课题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超星公司验收通过后再拨付相应款项。

 3.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经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请部门(单位)统一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6),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2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或延期结题申请表)、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部(汇总表另须签字盖章后提交一份纸质稿)。

 联系人:包老师;电话:0575-811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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