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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5-05-21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学院2025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面向学院所有教师。申报的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一)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申报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2.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已获立项的市级及以上各类相关课题不在申报范围;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二、申报数量

 学院向市教育局推荐项目总数为5项。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项目应重点着眼于学院层面的教学改革,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

 各二级学院(部)及学院机关(含直属单位)申报数量要求:专任教师人数40人以下的不超过1项,40人及以上的二级学院(部)不超过2项,其中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1.申报人应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部门、单位于6月3日前将申报书、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及汇总表纸质稿(盖章)一份送至教务部。

 2.教务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后报送绍兴市教育局。

 联系人:包老师;电话:811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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