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ENGLISH
之江新闻
之江要闻
校园生活
服务地方
媒体之江
返回
当前位置: 首页 >> 之江新闻 >> 服务地方 >> 正文

我院与绍兴中院举行教学科研合作签约仪式

2016-07-05   来源:人文学院

7月1日上午,我院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教学科研合作签约仪式。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佑喜,我院副院长王河江出席仪式并讲话,绍兴市中院代表、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文学院班子成员、法学教研室教师近20人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我院将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届时,绍兴市中院将为我院法学专业的同学给予实务指导、提供实习机会,借此提升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以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为教师科研提供便利条件。

签约仪式上,王河江对绍兴市中院对我院人才培养、教师队伍、专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之江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搬迁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指出此次合作顺应“供给侧改革”要求,符合“四大战略布局”中的“坚持依法治国”战略。王河江提出此次合作不仅能带动法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加快我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还能利用法院案例充实教材,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教学改革。

李佑喜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对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简要介绍了绍兴市中院的基本情况,表示之江学院来到绍兴后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意义深远。李佑喜提出了对合作的三个期望:一是要合作好。通过基地研究司法前沿问题,提升法官素养,同时为高校提供实务训练。二是要活动好。此次签约是良好的开始,紧接着应考虑合作内容设计、谋划,开展好重大课题合作。三是要发展好。深化合作,通过师生、法官的齐心努力,校地协同发展,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


签约仪式现场


上一条:“晒亮点、比业绩”——柯桥区接受“年中大考”
下一条:我院成为绍兴市工业设计协会理事会成员单位



返回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