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直房发 [2003]2号、省直房发[200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度教职工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及退休教职工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位教职工仔细核对住房情况、职务职称、工作时间、房改工龄、房改教龄等信息。发现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门。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
监察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35)
组织人事部:(电话:0575-81112527)
综合保障部:(电话:0575-81112598)
附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