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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公告

2019-10-08   来源:组织人事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拟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20203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1017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在大学期间曾担任学校(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助理、部长、社团负责人、年级团总支副书记或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要求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至少满两年。同等条件下曾任专兼职辅导员者优先考虑。

2.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要求入住学生公寓,能在相应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3年。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108日至101715: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表》(附件),于2019101715:00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jxg@zjc.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 姓名”字样。

3.资格审查:20191018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5.体检:拟聘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公示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6.结果公示:拟聘人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按规定程序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待遇及考核

本次招聘的人员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施同岗同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将解除合同。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 黄老师 0575-81112523

组织人事部 王老师 0575-81112810

电子邮箱:zjxg@zjc.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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