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织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提出了新要求。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创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严把“入口关”的同时,严把“培养关”,杜绝“入党前进步,入党后停步,转正后退步”的现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特推出《理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党组织的约束性与学生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并为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党组织表彰先进,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办法》注重学生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党性修炼方面的表现,加大相应考核要素的赋予分值,以激励学生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学生党员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能力,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同时,理学院也积极为学生党员搭建学习、践行的平台和载体。在学生党支部中设立每月一次的“学习日”,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以柯桥区金色年华养老服务中心为学生党员的志愿服务基地,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理学院学生党员“崇学之星”、“践行之星”的评比为抓手,强化学生的党性修炼。
据悉,理学院成立了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员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对量化考核工作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和领导。考核采取“三方评估”,即采取党员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方式,以保证考核的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