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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2020-06-01   来源:组织人事部

各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经校党委和省妇联同意,浙江工业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7月初召开。现将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妇联改革的要求,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引领,以“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奋力建功立业,为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二、主要任务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浙江工业大学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浙江工业大学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推进学校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学校妇女工作。

三、代表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妇女代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教职工代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建功立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学生代表思想上积极上进,日常学习和实践中表现优异,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热爱、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密切联系妇女,积极反映妇女意愿,在妇女中有较高威望和代表性,且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二)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1.本次大会之江学院正式代表名额共22名(含离退休教职工2名)。各二级单位候选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各二级党组织会议研究,推荐产生候选代表名单。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代表名单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学校组织部。

3.候选代表中,各单位要兼顾职务、职称、学科、学生年级、专业等因素,充分考虑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先进妇女可优先推荐为妇女代表。

四、执委候选人条件、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执委候选人条件

1.必须是浙江工业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3.热心妇女事业,密切联系服务妇女,在学校妇女群众中有威望和影响力;

4.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推选的教职工执委候选人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

(二)执委候选人名额

之江学院可推荐1名执委候选人,各单位请根据学院整体情况进行推荐。在推荐执委候选人时,应考虑由女性领导干部、女性党支部书记、女教职工骨干、女学生骨干等热心妇女事业、公益事业,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女性担任。

(三)执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按照执委候选人条件,在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执委候选人后报学校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执委候选人需经本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召开浙江工业大学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校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

2.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妇女代表和执委候选人条件、代表名额及推选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妇女代表和执委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3.报送材料要求: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教职工和学生候选代表汇总表(附件2、3)及执委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zjut.edu.cn,纸质稿盖章后报送组织人事部办公室(行健楼317室)。

联系人:王建 老师,联系电话:81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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