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义务兵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直招士官对象为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优先招收应届毕业生,男性,未婚,年龄24周岁以内(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符合2020年直招士官专业范围。(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由于疫情原因,国家对今年的征兵工作进行了调整,推迟上半年征兵工作。将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征集时间统一调整为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9月30日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1日。
男兵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网全国征兵网对个人信息进行核验且不必再兵役登记,女兵不用进行兵役登记。
男青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8月15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
女青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8月15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除年龄满23周岁的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的女青年外),其他人员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
三、征集条件
1.年龄要求
(1).男性: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2).女性: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年龄的计算方式:年龄=征兵年份-出生年份。
2.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要求为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110kg);女性:身高要求为15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标准,合格。其他各项检查均需达标。
3.政治条件
应征学生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英勇奋斗。
四、入伍程序
1.网上报名
有意向的大学生即日起可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通过电话或邮件及时联系院人武部核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流程。
2.体检政审阶段
(1)拟6月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初检;
(2)拟8月正式体检,并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政审。
3.定兵总结阶段
(1)9月1日前,完成定兵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
(2)9月10日后运输新兵入营。
以上各流程具体时间将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五、征兵的优惠政策(节选)
1.优待金:2019年我区的优待金每年为28600,当两年兵进藏3倍发放、进疆2倍发放,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1.5倍发放。
2.安置金:农业和非农业都是26800元,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3.大学生奖励金:2020年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标准约为36666元,本科毕业生增发20%,本科在校生和大专毕业生增发10%,进藏2倍发放、进疆1.5倍发放。
4.学费补偿金:大学生学费补偿每年是8000元,退伍后再去读书,每年减免8000元。大学新生是没有补偿的,退伍后读大学每年减免8000元,也就是说大专补偿24000元,本科补偿32000元。
5.养老保险:退伍当年部队发放养老和医疗保险金26000元左右。
6.部队发津贴补助:津贴费1000元每月,2年24000元,退伍费和自主择业补助金29000元左右,合计53000元左右。
7.重点使用培养:本科毕业生入伍一年半以上,经过层层推荐、考核选拔,可以列为提干对象;大专毕业生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考试被录取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8.复学可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9.享受升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伍时为高校在校生(含高效新生)的,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的可免初试读研。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每年约5000人。
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入伍时为在校生、新生的,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退役士兵专升本,国家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
10.就业工作优待:高校毕业生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浙江省每年拿出100个公务员岗位,柯桥区每年拿出3个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是大学在校生的,退役后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11.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直招士官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选拔为现役军官。
直招士官入伍后首次授衔级别,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经直接招收入伍的士官,由批准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发放《直招士官入伍通知书》,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及时掌握动态,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征兵政策、宣传征兵报名条件等信息,把国家颁发的征集入伍优惠政策宣讲到每个学生。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
2.做好服务。各二级学院要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加强预征对象的离校前教育和离校后跟踪管理,为预征对象提供良好服务,切实保障学生入伍后的合法权益。武装部(体军部)协同有关单位严格做好政审工作,对于应征学生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学业成绩、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没有在校办理征兵手续的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入伍并回学校补办手续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办理。教务部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告知学生在离校前及时办理学籍手续。学工部及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领取和递交《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保卫部要及时提醒应征入伍毕业生妥善处理档案户口等事宜。
3.学校设立征兵工作站,挂靠武装部(体军部),师生若有预征工作的咨询,可直接向学校征兵工作站联系,联系人:戴全力,电话0575-81112691
4.强化监督管理。学校征兵工作站在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监察办公室、审计部负责对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依法征兵,廉洁征兵,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