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管理职员等级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19]66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资格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资格审查、学院评聘委员会评审,现将2019年度管理职员等级评聘结果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组织人事部(电话:81112680;电子邮件rs@zjc.zjut.edu.cn)或监察办公室(电话:81112735;电子邮件:jw@zzjc.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6月11日起到6月15日下午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