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招标人研究,对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类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XYHQ-2020-002)招标公告做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公告内容第四条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的第2点“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的,还须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的,还须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能提供正规发票”。
2.报名资料无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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