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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7-09   来源: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巩固防控成效,抓好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守好学校“大门”。各类人员出入校门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在校学生实行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原则上不出绍兴市。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在上级部门没有明确校内公共设施可对外开放前,校内图书馆、教室、体育馆、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不对外开放。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暑期每天(含节假日)安排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各部门(单位)安排落实暑期值班人员,遇突发事件严格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三)暑期学生防控要求。

1.继续做好“每日一报”。掌握好每一位学生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

2.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建立“一人一档”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3.校外学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离开居住地所在省份的,须报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

(四)暑期教职员工防控要求。

1.教职员工继续做好钉钉“每日一报”工作。故意不报者,按学院相关措施处理。

2.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跨省出行的,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学院组织人事部审批。后勤服务中心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中心员工暑期防控工作。

3.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时,要同步考虑疫情防控要求。

4.对新入职教职员工,要按学院要求申领绍兴健康码,报告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

(五)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71号),近7天内从外省返校的师生,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方可进校。检测费用自行承担。

(六)按照《之江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校园内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管理。

(七)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确保食品安全。暑期面向师生有序开放的图书馆、教室、体育馆等场所继续做好消杀工作;毕业生清空的宿舍,在整修、清理后进行全面消杀。

二、精心谋划,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的各项工作

(一)开学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卫生清扫工作。

(二)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制定秋季开学老生返校工作方案,并在2020级新生报到前完成老生返校工作。

(三)研究制定新生报到方案。全面排摸新生情况,科学预判、排查风险、及时整改、完善预案、确保新生安全有序报到。学院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步发放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示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在新生入学前,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三、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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