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明廉洁纪律,守住纪律红线
各部门(单位)要严明廉洁纪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严禁接受有偿陪侍;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品礼金包括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按规定发放工会福利、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严禁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烟票”。
规范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论价值大小,不分礼品类别,一律登记上交;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不论价值数额大小,一律登记上交;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一律登记上交;其他在公务活动中收到的纪念品,市场价格在300元(含300元)以上的,必须登记上交。按规定必须登记上交的礼品礼金、受礼者须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本部门(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至纪检监察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办公室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纪委。学院纪委将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严办、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还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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