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4〕3号)文件精神,在完善各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及时成立考核工作组,按照学院办法和本部门细则开展工作。机关各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学科参加相关学院(部)的考核;思政类课程兼职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参照相关文件根据其工作特点制订考核办法,按规定比例单独进行考核。
二、2020年度指导学生一类学科竞赛或等级考试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文件的相关要求,经二级学院(部)推荐、教务部审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可直接获得当年考核优秀等级。
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附件2)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请于3月19日前报送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请于3月26日前报送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结果上报前,二级学院(部)须完成公示。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慧丽,电话:0575-81112668,邮箱:1572209127@qq.com。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
附件3:二级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