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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1-04-22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网络调查,将于5月6日启动2018届高校本科毕业生的网络调查。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本项调查是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建立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高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本项调查也是学院2021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二级学院要以“两个满意度”工作为牵引,提升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就业育人,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反馈来持续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推进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更高质量发展。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及时关注本学院毕业生的作答情况,认真做好2018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查工作。

二、努力提高学生和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答题目标责任分解要求,积极组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答题,完成相应答题率。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参与率,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和附件2《问卷答题操作手册》将在校园网主页上一并发布。调查工作启动半个月后,就业工作办公室将定期发布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毕业生名单,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关注并予以督促。

三、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将分批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网页(http://gzdc.zjedu.gov.cn)或微信公众号(zjgzdc)进入调查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验证;如手机与QQ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四、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现象。

五、本项调查工作相关联系人

就业工作办公室 章佳萍/孙杭媛0575-811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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