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和2019年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将从2019年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择优遴选推荐。经个人申报、教务部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共遴选出3项推荐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推荐申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1、公示期内,若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教务部(电话:81112765,电子邮件jwb@zjc.zjut.edu.cn)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从6月28日起到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