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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1-06-28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挖掘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浙江好项目”,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将共同举办2021年“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1年“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项目征集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的创新项目。

四、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往届大赛总决赛已获得名次的项目和团队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一)企业组

1.在浙江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赛程安排

(一)项目征集

时间:7月15日前

自主报名: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大赛唯一报名通道:https://zj87.jxt.zj.gov.cn/qyzhfw/index),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项目推荐报名:各类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融资及金融机构均可推荐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和有关证明。专精特新“小巨人”、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均可列入参赛对象。鼓励各市针对本届大赛做出杰出贡献的推荐单位予以表彰。

省级推荐:设立省级推荐通道,由主办单位筛选并推荐少量项目直接进入省级评审。

服务机构报名: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服务机构报名”处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

(二)区域赛

时间:2021年7月31日前

各设区市组织举办市级赛事,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鼓励各设区市联动当地小微企业园开展大赛落地、项目推荐等工作。各设区市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的本地区赛事,并于7月31日前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报送的项目附加7分钟路演视频介绍。

(三)专题赛

时间:2021年7月31日前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主办创客组专题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专题赛,并于7月31日前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报送的项目附加7分钟路演视频介绍。

(四)省级评审

时间:2021年8月上旬

根据各地初赛和项目推荐,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兼顾特色优势和行业均衡,产生30个左右项目进入总决赛入围名单。

(五)尽职调查

时间:2021年8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现场辅导,确认项目真实性。不接受尽职调查的项目和团队不得进入省级总决赛。存在真实性问题的项目将被淘汰,从备选项目中进行递补审查。通过尽职调查,产生最终进入总决赛的30个好项目,并进行公示。

(六)全省总决赛

时间:2021年8月底9月初

全省总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现场演示、答辩、评委当场亮分三个环节。最终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予以奖励。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十佳导师、十佳服务机构等,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七)全国总决赛

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根据“创客中国”赛事推荐、评比、评审流程,将浙江好项目总决赛优秀项目推荐到工信部(9月10日前),参加2021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六、之江学院参赛联系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竹萱、余亦钦,电话:0575-811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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