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庆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防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校园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的工作。(1)严格校园管理。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入校人员测温、亮码进校。14天内有外省出行记录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审批流程,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不得进校。(2)严格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健康报告和学生“一日两检”制度,坚持“钉钉”健康信息打卡。关注师生员工的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落实身体不适和因病缺勤报告制度。(3)严格请销假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国庆放假期间的离校信息,学生离校需要备案,离开绍兴市需审批,教职工出省需请假审批,返校需销假。如有外省出行记录返校的师生,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若有隐瞒行程或不按规定执行者,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二、加强假期师生安全教育提醒。国庆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开展一次疫情防护、交通、消防、食品安全、防范溺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1)倡导就地过节。师生尽量减少跨省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出境。(2)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如发生确诊、疑似、核酸阳性、密接、次密接、隔离、健康码异常等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报所在部门(单位)并上报学院防控办。(3)做好个人防护。倡导“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师生员工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和到人员密集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和关爱服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强化实验室、学生公寓、教室、图书馆、食堂、高配房、水泵房、校园网络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1)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在国庆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放假期间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和食品安全,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2)关心关爱师生。要主动关爱假期留校师生,保证丰富的校园日用商品和食堂菜肴供应,满足在校师生的校园生活需要,及时了解和解决留校师生实际困难,提供贴心、细心、暖心的假期服务。要积极落实困难师生关爱帮扶措施,高度关注师生心理健康状况,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师生,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
四、严格落实假期在岗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放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中层干部要带头值班,协调好部门(单位)内的值班安排,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安全问题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