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拟录用人员(含递补)并公示如下: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备注 |
辅导员 |
鲁雨钦 |
女 |
1997.07 |
南京师范大学 职业技术教育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拟录用人员 |
俞陈萍 |
女 |
1995.06 |
浙江理工大学 设计学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拟录用人员 |
叶苗苗 |
女 |
1993.10 |
吉林财经大学 社会保障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拟录用人员 |
范艳兵 |
女 |
1994.06 |
天津大学 地质学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拟录用人员 |
李 欢 |
女 |
1993.07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物流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递补人员 |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5日到10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320,电话:0575-81112527,电子邮件rs@zjc.zjut.edu.cn)、纪检监察办公室(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420室,电话:0575-81112735,电子邮件jcb@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