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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进“清廉校园”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10-20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党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8)1号],推动落实之江学院党委、之江学院《推进“清廉校园”建设行动方案》[之江学院(2019)33号]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努力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校园育人环境,现决定开展推进“清廉校园”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省、市、校关于“清廉浙江”“清廉绍兴”“清廉学校”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促进学院《推进“清廉校园”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传播廉洁价值理念,促进廉洁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法、途径和载体创新,促进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选树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院“清廉校园”建设行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活动组织

推进“清廉校园”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由学院纪委主办,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组织案例申报。申报单位可以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也可以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所辖工作部门、单位或所辖党支部。原则上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申报案例数不少于1个,其中机关党总支不少于3个。

三、案例征集范围

各部门、单位自2019年以来,贯彻落实学院《推进“清廉校园”建设行动方案》,推进实施政风清明工程、校风清净工程、干部清正工程、教育倡廉工程、监督保廉工程、文化促廉工程、继续教育清亮工程所开展的工作、活动,形成的制度、规范,创新的方法、载体,取得的经验、成果等,均可总结提炼为案例参与申报。

四、案例内容和形式要求

案例应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清廉校园”建设主题,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案例一般应包含背景或目的、思路和具体做法、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经验或启示等较为完整的内容,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

案例撰写按《申报书》格式要求,文字简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如有照片、图表或其它资料,可另附。

五、案例报送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申报书》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cb@zzjc.edu.cn。

六、评选表彰

由学院纪委全体委员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的案例进行评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若干个优秀案例和若干个优良案例(具体评选名额据征集案例的数量和质量由评委会讨论决定)。

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优良案例在学院校园网公告表彰。

获评优秀案例和优良案例的部门、单位将在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加分规则学院纪委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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