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预算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预算管理制度》(浙工大之江学院[2019]53号)文件要求,为了科学合理做好2022年度学院预算编制工作,现就预算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编制、积极稳妥原则;坚持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原则;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原则;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原则;坚持强化监督、突出绩效原则。
2022年预算编制既保民生稳运行,又保重点促发展,更调结构提效益,切实提高资金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编制依据
1.财政、物价、税收政策;各项行政法规、制度;学校、学院的各项规定。
2.学院发展规划、学院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
3.学院收费标准、支出定额;学生人数、教职工及离退休人数。
4.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二、编制的具体内容
1.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学生奖助学金等,一般按规定标准和实际需要编制。
2.日常经费预算,包括预算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类,一般按支出定额、实际需要编制。
3.专项经费预算,指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二次分配或直接使用的专项经费,如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教学建设、科学研究、公共服务、零建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行政设备费等。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预算管理制度》(浙工大之江学院[2019]53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是学院预算的执行主体,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预算项目排序。2022年起原则上未经评审论证的新增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凡涉及新增项目预算,请在申报时一并提交佐证材料并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列入2022年度的预算。
学院各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库建设,建立3-5年的流动项目库,完善资源配置机制。
三、工作安排
1.请各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填报《2022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表》和《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以各预算单位上年度预算项目作为2022年预算编制基础),于12月10日前将书面稿一份(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财务与审计部(行健楼214室),电子稿发送至fangming@zjut.edu.cn。
2.联系方式:81112763,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