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9年立项的省级一流专业(建筑学专业)和市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因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无法继续担任负责人工作。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部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作出如下变更。特此公示。
1.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教务部(电话:81112765,电子邮件jwb@zjc.zjut.edu.cn)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从11月2日起至11月4日止。
教务部
2021年11月2日
上一条:讲座预告:对接区域重大需求,提升决策咨询研究水平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零建、改造大修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