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经研究决定,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4月2日(星期六)补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部办理调补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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