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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之江学院教师科研项目、教师工作室及教师创办企业征集科研实习生岗位的通知

2022-04-07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在校学生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指导学生从事科研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现面向之江学院教师科研项目、教师工作室及教师创办企业征集科研实习生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之江学院在职教师的科研项目、实验室、工作室或创办企业,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绍兴柯桥浙工大创新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入驻企业,其它之江学院院内入驻的科研项目。

二、征集要求

1.可由二级学院或科研单位统一申请,或由教师个人申请。

2.申请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定时定期开展科研活动。

3.指导教师需具有较好科研指导能力和经验。

4.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科研实习生岗位需与学科(专业)科研内容相关。

三、征集程序

1.4月13日前,设岗教师或单位填写《之江学院教师科研项目、教师工作室及教师创办企业征集科研实习生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请发送至1132444120@qq.com)。

2.4月16日前,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岗位需求。

3.4月22日前,根据需求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双选活动,达成意向,确定科研实习生名单并公示。

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的科研实习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创新创业学院“致知”精英班学员。

2.科研实习生岗位以一学期为考核周期,每周期考核通过给予岗位指导教师鼓励津贴。

3.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裘丹玲

联系电话:0575-81112752

办公室:行健楼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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