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年终考评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11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学院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客观总结本年度工作实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评对象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安排
部门(单位) |
考评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各二级学院 |
填报标志性指标和特色指标完成情况。 |
12月20日之前 |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
1.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相关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涉及学院标志性指标的一级责任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科研部、财务与审计部、体育军训部等)。 |
12月23日之前 |
2.填报本部门(单位)过程性指标完成情况(涉及所有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 |
3.填报各二级学院过程性指标(二级学院过程性指标分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分别由教务部、科研部、学生工作部、组织人事部、学院办公室填报)。 |
12月30日之前 |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考评数据通过学院OA办公系统中的“目标管理”模块填报,系统填报基本流程为二级学院管理员填报数据-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员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再次审核。
2.申报年度工作突破奖和年度工作鼓励奖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请填写《2022年度工作突破奖申报表》(见附件2)和《2022年度工作鼓励奖申报表》(见附件3),并于12月30日之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发展与合作部)。
3.各二级学院特色指标、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过程性指标需现场述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各二级学院请协助完成对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服务评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考评工作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发展与合作部) 周 婷 902628
纪检监察办公室 蔡杭锋 902735
工会 吉小丽 9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