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国际化交流项目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海外(境外)短期交流项目及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申报工作,具体实施视国内外疫情防控情况而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海外(境外)短期交流项目一般是指学生赴海外(境外)参加学院认可的1个月以内的短期课程修读、国际会议、文化交流等对外交流项目。
2.短期交流项目应有明确的组团目的和实质性的学习交流内容,不得组织学生赴海外(境外)参加纯旅游性质的交流活动。
3.预计2023年有出访任务的因公临时(三个月以内,不含三个月)出国(境)团组(包含所有短期学生交流团组),填写《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明细表》(详见附件4)。
二、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海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表》(附件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明细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协议、行程安排等)交至外事办(行健楼51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lx@zzjc.edu.cn。逾期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2.学院办公室(外事办)组织评审,并对获批项目进行公示。
3.二级学院针对获批项目进行组织,并于行前15天,将项目邀请函、《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出国交流学习行前安全教育确认表》(附件3)交至外事办审核并备案。
4.短期交流项目实施后,组团单位应做好项目总结,并于两周内提交项目总结与项目照片,相关人员按规定做好证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