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工大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未办理过“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填写《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附件1)和《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月发放,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
1.填写《教职工职务职称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依照《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附送材料;
2.调整类教职工中购有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和腾空房的,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附件3),以调高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
交表时间:2024年5月13日前交校园建设与管理部(行健楼217室)
联系电话:
校园建设与管理部 0575-81112598 蒋老师
组织人事部 0575-81112527 王老师
注:
1.“新人”指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浙江工业大学事业编制无实物分房教职工。
2.已申领引进人才购房安置费的教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
3.“新人”中购有经济适用房、专用房和腾空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补贴有限额,限额与职级享受面积正相关。当账户中的补贴累计至限额时,补贴自动停止发放,职务调整的“新人”需通过填报《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打开前职称的旧限额,补贴重新发放至新限额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