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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暑期安排和秋季开学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4-06-24   来源:学院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4年暑期和秋季开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暑期与秋季开学安排

(一)学生

1.全体学生于2024年6月27日(周四)起放暑假。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从6月11日(周二)陆续开始短学期实践教学。

3.2023级学生于6月29日(周六)至7月12日(周五)安排军训,为期14天。

4.2024级新生于9月12日(周四)报到,9月13日(周五)上午举行2024级新生开学典礼,9月16日(周一)正式上课,9月17日中秋节放假一天(不调休)。

5.其他年级学生于9月11日(周三)报到注册,9月16日(周一)正式上课,9月17日中秋节放假一天(不调休)。

(二)教职工

1.教职工自7月2日(周二)开始轮休,9月11日(周三)正式上班。

2.后勤服务中心在保证学院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轮休时间自行决定,但不超过学院规定的轮休时间。

二、暑期校园安全和短学期工作

(一)统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安排好假期、短学期等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认真组织好各类学生竞赛、课外科技研究的辅导工作,做好学生赴(国)境外研学、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和考研辅导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优秀课程建设、招生就业及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工作和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

1.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各部门(单位)要对标“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安全生产事故等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制定暑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要做好登记备案,加强专人管理。暑期中进行的零建、改造、维修项目要精心安排,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法治教育,特别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电信金融诈骗等宣传教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教育工作。

4.做好防汛防灾工作。加强灾害天气的防范,做好季节性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是暑期防汛防台、梅雨季防漏抢修工作。

(三)做好校园服务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2023级学生军训、假期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安全有序。根据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暑期留校工作人员。加强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场所管理,满足留校师生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需求。各二级学院要深入一线,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了解留校师生存在的困难并予以妥善解决。

三、值班安排及作息时间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保卫值勤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处理好本部门事务,确保信息通畅。遇到突发意外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并严格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虚报,确保学院安全和假期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领导干部暑期工作日值班从7月2日起到9月10日止,每天安排1位领导干部总值班。

(二)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上下班,认真处理好本部门(单位)事务,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作息时间为:9:00~16:00。

四、其他

(一)为便于联系,请各部门(单位)在6月27日(周四)下午3:00前将本部门(单位)的暑假值班安排通过OA系统报送,具体流程为:进入OA系统——选择左侧“拟办工作”——选择“值班安排”——进入编辑页面,主题选择“暑假值班表”,上传附件值班安排表——保存提交、送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送学院办公室综合秘书朱丹杨。学院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将上挂OA主页“值班安排”栏,供师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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