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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学院预算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1-25   来源:财务部(采购管理办公室)

学院各预算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36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67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预算管理制度》(浙工大之江学院〔2019〕53号)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3〕40号)等文件要求,为科学合理地编制2025年度学院预算,现就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2025年学院将继续按照“绩效引导、竞争分配、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通过创新预算管理体制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学院整体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各单位应结合学院中长期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围绕2025年度重点工作,对部门预算资金需求进行客观、合理、可行的分析预测,按照学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实做细预算申报基础工作。

二、编制的具体内容

1.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性经费、社会保障、公积金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学生奖助学金等,一般按规定标准和实际需要编制。

2.日常运行经费预算。包括部门日常管理和日常公用经费两类,一般按支出定额、补助标准或实际需要编制。

3.发展建设经费预算。主要是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目标或建设任务,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二次分配或直接使用的专项经费(含上级部门拨款专项),分为本科教学质量类、学科建设发展类、科学研究类、人才队伍建设类、实验室建设和设备购置类、修缮改造类、基本建设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化建设类、图书资源类及其他类等。该类项目经费预算需按照项目申报书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三、工作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请各单位按要求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一上”预算申报,逾期将不再列入2025年预算计划。上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6171527@zzjc.edu.cn,纸质稿交至财务部(行健楼214)。

2.联系方式:

预算申报:胡雯,联系电话:8111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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