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ENGLISH
公告会议
最新公告
每周会议
返回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会议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2025-06-03   来源: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一年一度的档案归档工作开始了,为了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2024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请各部门(单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档案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1)的要求,对本部门(单位)在2024年度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现将归档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要档案材料

 归档文件包括纸质、电子、光盘、照片、录音、录像、实物以及其它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纸质档案除了财会档案由财务与审计部临时保管三年外,其余均须每年归档移交至学院档案室。电子档案包括与移交的纸质档案相匹配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重要数据及报表等相关资料。声像档案包括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及说明文字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附上新闻稿)刻光盘2套或存入U盘、硬盘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包括荣获省部及以上奖励的证书、奖状、奖牌、锦旗等。

 2.重点整理重大活动、重大专题档案及部门(单位)核心档案的收集,避免重要档案材料的缺失。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齐全,保持其原始性(原件)。通过OA系统形成的文件,要求提交红头的正式文件1份(含发文稿纸),公章、签发单等齐全,签发单必须签发领导手签签名。

 4.各类归档材料盖章、签名务必齐全。

 5.每张毕业生照片背面应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包括拍摄时间、二级学院、届、专业班级名称、每位教师(注明职务)和学生在照片中的位置以及未参加拍照毕业生的姓名(详细要求见附件2)。

 6.各部门(单位)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材料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并打印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及其电子版由档案室和立卷归档部门分别保存。

 7.各部门(单位)兼职档案员及归档材料形成的岗位管理人员对照本部门的归档范围,仔细整理后,于2025年6月底之前移交学院档案室。

 档案室联系人:王丽辉  陶琳瑜,联系电话:0575-81112802,邮箱:1049163241@qq.com。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三期教师科研素养提升工作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年柯桥区首届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创新成果竞价(拍卖)会暨第四届“之江拍”科技成果交易会成果征集的通知



返回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