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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12-22   来源:人事部

各部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岗在册教职员工(学院中层干部另行通知,后勤服务中心非在编人员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工由现所在部门考核,原部门(单位)提供工作期间的表现鉴定意见,供现部门(单位)考核时参考;因岗位聘任调动部门(单位)的人员由现工作部门(单位)考核;

 2.进校未满半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外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师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年度考核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综合性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1.师德考核等级

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18%(计算基数不含中层干部)。

(1)优秀。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可评定为优秀。

(2)合格。根据教师各项现实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师,考核结果可评定为合格。

(3)不合格。凡教师有出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师德失范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该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2.年度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部门、单位在考核时,要明确标准,程序规范,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员工比例不得超过18%(计算基数不含中层干部)。

对初次就业,当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参与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病事假超过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休产假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院年度考核的人员,学院将视同考核不合格。所在部门(单位)在《考核结果汇总表》内注明未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原因并报人事部备案。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2.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核减绩效工资,不计算现聘岗位等级任职年限。

3.考核不合格者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

五、考核要求

各部门(单位)成立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各部门(单位)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实施细则。考核可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平时考核、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教职工本年度请假、缺勤情况等,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六、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4日,参加考核的人员进入人事考核系统(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先进行个人基本基础信息的完善和确认,再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通过人事系统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提交、打印纸质考核表签名后交所在部门(单位)(建议留档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

2.确定等级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各部门(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并把结果录入考核系统。拟确定考核优秀的名单须在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在1月16日前完成公示)。所有考核结果须通知被考核人员,明确告知考核结果查询方式。考核结果无异议后报学院人事部。

3.考核结果与材料报送

2026年1月21日前各部门(单位)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并从中导出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人事部。教职工个人《考核表》由人事部报学院档案室存档。

七、其他

1.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存入个人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各部门(单位)应在当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皆为“优秀”人员中,遴选推荐年度优秀教师及先进工作者。

2.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等工作相联系,也是薪级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3.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咨询联系电话:

王鑫芳 81112810

系统技术支持

罗竣 1375823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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