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年终考评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5〕45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学院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客观总结本年度工作实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评对象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除纪检办公室(审计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部门(单位) |
考评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各部门 单位 |
1.二级学院填报标志性指标数据; 2.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除纪检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填报标志性指标数据。 |
1月4日之前 |
1.二级学院填报特色指标任务; 2.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填报过程性指标任务。 |
1月9日之前 |
各职能部门 (直属单位) |
1.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相关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涉及指标的一级责任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组织与宣传部、教务部、人事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就业工作部、科研部、体育军训部等)。 |
1月7日之前 |
2.填报各二级学院过程性指标(二级学院过程性指标分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分别由教务部、科研部、学生工作部、人事部、组织与宣传部填报)。 |
1月9日之前 |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标志性指标数据通过学院OA办公系统中的“目标管理”模块填报,流程为:二级学院管理员(职能部门管理员)填报数据-二级学院领导(职能部门管理员)审核-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员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再次审核。
2.各二级学院特色指标、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过程性指标请在考核系统中填报,请于1月9日前通过学院OA办公系统中的“目标管理”模块填报,流程为:二级学院管理员(职能部门管理员)填报数据-二级学院领导(职能部门管理员)审核。各二级学院特色指标、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过程性指标不再作现场汇报。
3.申请突破性指标加分的相关责任部门、二级学院,请填写《2025年度突破性指标加分申报表》,并于1月4日之前经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稿请通过钉钉发送至王玲芳处。
4.申报年度工作突破奖和年度工作鼓励奖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请填写《2025年度工作突破奖申报表》、《2025年度工作鼓励奖申报表》,并于1月9日前经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稿请通过钉钉发送至王玲芳处。
5.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完成对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服务评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考评工作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 王玲芳 902768
纪检办公室(审计办公室) 蔡杭锋 902735
工会 吉小丽 9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