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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1-06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为激励教师深化教学研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数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重点选题项目采用“学校限额申报、省级择优遴选”的方式立项。我院可申报重点选题项目1项。选题项目参照《浙江省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附件2)。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部门、单位可择优推荐1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服务于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部署,紧密对接产业和市场需求,聚焦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学生实践技能培养、AI 赋能教学、实习实训,数字赋能继续教育、高校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瓶颈性问题。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二)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学院在职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三)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四)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 各部门、单位组织申报。各部门、单位请于2026年1月7日16:30前将申报书(附件3)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并在1月8日11:30前完成审核后将附件3(WORD版)和附件4扫描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部(行健楼319)。联系人:包老师,0575-81112765。

(二)专家评审。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院内公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推荐项目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对照立项指南,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充分挖掘对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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