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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5-30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办〔2026〕21号)(附件1)要求,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31号)(附件2),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提升产教融合的质量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我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学院决定开展组织申报2026年绍兴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是申报高校与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围绕人才培养联合设立的平台,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对接。企业或合作单位需有专人常年派驻平台开展建设、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2.合作培养单位应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知名度、管理制度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区域产业发展对接紧密,与申报高校在协同创新、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明显成效。

3.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具备学生实践所需基本条件,相关设施与场所能够满足需要,合作主体能够长期稳定、规范有效开展合作,具有一定数量的实践导师,有完善的运营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能够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1.为提高申报质量,请各二级学院(部)关注建设目标、内容和原则,具体办法将依据相关绍兴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要求确定实施(详见附件1)。

2.本次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周期为3年。

3.本次申报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报1项。

三、评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统一组织申报与推荐。

2.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与排序。

3.推荐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绍兴市教育局。

四、申报材料

1.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2.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汇总表

五、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内部的推荐遴选,通过推荐遴选的申报人请于6月8日24:00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网址: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书》(见附件3)及相关的支撑材料。项目申报所填数据以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须真实、准确。

2.各二级学院(部)管理人员请于6月9日16:00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同时将《202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行健楼319室)。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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