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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6-10-16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学院2026年本科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一是突出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中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系统性、综合性教学改革,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跨校企联合攻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选题须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育教学关键堵点及未来趋势,从专业、课程、师资、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小切口”入手,开展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实践,杜绝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纯理论探讨以及浮于表面的碎片化选题。

三是突出成果导向。项目重在落地实践,组织实施应依托教育教学真实场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防止研究与教学“两张皮”;项目成果检验以教学实践应用成效为主要标准,用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说话,突出成果可落地、可推广。

二、项目类型及推荐限额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各校自主遴选、省教育厅备案”方式确定,学院推荐限额5项,其中专项安排1个名额面向一线教务员;重点选题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择优遴选”方式确定,学院推荐限额1项。

各二级学院(部)可择优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项,各机关部门可择优推荐不超过1项项目,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三、申报条件

(一)教改项目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参考《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但具体项目题目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一般项目可参考选题指南,也可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自行选题。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改革思路清晰明确,改革举措务实有效。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基于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研究,杜绝空泛的理论分析。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系统性、整体性、长周期教改项目,项目立项即同步规划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路径。

4.项目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项目立项之初同步设计成果产出路径,比如制度文件、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实证数据等。其中,重点项目预期成果标志性强,结题时应当形成给省教育厅的决策咨询、调研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现实意义。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学院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务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仅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全面负责教改项目的管理与质量。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的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其中主持人以外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成员须全程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严禁“挂虚名”。

3.同等条件下,省级教改项目向一线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重点项目中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作为主持人的占比不超过50%,且应聚焦学院层面或跨部门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中一线专任教师或普通教务员作为主持人占比不低于70%。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40%。

(三)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

1.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

3.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递交

1.申报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同时提交匿名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匿名版用于学院内部评审,须隐去主持人及成员姓名、单位、可识别信息。

2.各部门、单位进行初审,并汇总形成《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重点项目请于10月21日16:30前将申报书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完成平台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匿名版和非匿名版)及汇总表于10月22日11:30前报送至教务部。一般项目请于11月13日16:30前将申报书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完成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匿名版和非匿名版)及汇总表于11月16日11:30前报送至教务部。所有材料均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申报书以项目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按限额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

联系人:包老师,0575-81112765;

地址:行健楼319办公室;邮箱:jwb@zzj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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