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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2026-10-29   来源:安全保卫部

各部门(单位):

2026年11月9日是第35个全国消防日。根据省市有关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的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消防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抓实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场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结合实际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团)会,切实提升师生员工防火避险能力。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精准梳理本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一是重点排查办公区域、实验室、会议室、学生宿舍等场所,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加装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问题。二是重点核查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及外包服务人员,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办公室、楼道停放,坚决杜绝校园室内停放、充电行为。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须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和管控措施,按要求报送学院防火委员会备案。

(二)学院集中组织开展的消防宣传月活动

1.11月9日(星期一),开展消防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2.11月15日(星期日),组织2026级新生开展消防逃生屋体验及灭火演练。详见附件1。

3.11月16日(星期一)中午,组织辅导员、安全员及重点部位教职员工开展消防逃生屋体验及灭火演练。详见附件2。

4.11月下旬,组织后勤服务中心重点场所人员(食堂餐饮人员、公寓、物业管理员)及学院新进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这一主题,广泛组织师生员工参与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二)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压实消防法定责任,推动全员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三)各部门(单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的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通过钉钉发送到安全保卫部丁凯处,作为综治工作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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