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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三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9-09-09   来源:监察办公室

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廉洁文明过节意识,坚持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和预防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加强“三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廉洁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党规党纪及纪律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坚守师德规范、恪守道德底线、不踩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传承崇俭尚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守纪律,令行禁止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3.严禁违规吃喝,参加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请托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学生干部选任、考试、考核评价、奖助学金评定、学生推优入党等事宜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5.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6.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7.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等;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9.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11.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信号、提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75-81112735

监督举报邮箱:jw@zzj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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