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
为深化学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5)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市级教改课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2019年度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参见《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参考选题》(附件)。
市级教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申报要求
为保证研究质量,市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级课题研究的、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专业功底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已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在研未结题的校、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限报2项,专任教师超过40人的二级学院可报3项。申报人应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含活页,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于9月6日前将申报书、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及汇总表纸质稿(盖章)一份送至教务部。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1112765。
三、评审及核定
上报课题经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后,确定推荐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4项,报送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后实施。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学校或教学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教改项目,有关学校及平行单位、部门采取联合、协作方式申报的参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
1. 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参考选题
2. 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3. 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4. 市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5.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