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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9-07-12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3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19年我院推荐绍兴市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名额为3个。

经研究,各二级学院可按各专业的建设情况推荐申报,本次申报中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根据限额择优推荐上报绍兴市教育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的项目,应在全高校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和实习实训基础,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较高,人才培养模式基本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风良好、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社会整体评价较好。

2.学院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专业:(1)已立项为学院星级专业且建设情况良好;(2)专业建设符合专业认证、卓越和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文科等理念;(3)具有其他显著专业优势与特色等。已确定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

3.3年该专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重点专业建设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附件1),二级学院应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96日前将材料提交教务部。

四、评选实施

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周期为4年,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对于专业建设不重视、建设成效不明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于申请撤销或停止招生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将对相应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65。

 

附件:

1.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

2.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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