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直房发〔2002〕5号和浙工大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度“新人”
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情况予以公示(“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将在今年7月按新标准进行普调,此次仍按旧标准计算)。公示期自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组织人事部、综合保障部、监察办公室反映。联系人:
组织人事部:王老师 0575-81112527
综合保障部:蒋老师 0575-81112598
监察办公室:蔡老师 0575-81112735
附件:1. 公示(申请表)
2. 公示(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