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经研究决定,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部办理调补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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