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国际化交流项目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秋季学生海外(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海外(境外)短期交流项目一般是指学生赴海外(境外)参加学院认可的1个月以内的短期课程修读、国际会议、文化交流等对外交流项目。
2、短期交流项目应有明确的组团目的和实质性的学习交流内容,不得组织学生赴海外(境外)参加纯旅游性质的交流活动。
二、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9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海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协议、行程安排等)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行健楼51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82216570@qq.com。若截止时间前未上交相关申请材料,默认该学院本次无项目申报,不得增补。
2、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组织评审,并对获批项目进行公示。
3、二级学院针对获批项目进行组织,并于行前15天,将项目邀请函、《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出国交流学习行前安全教育确认表》(附件3)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审核并备案。
4、短期交流项目实施后,组团单位应做好项目总结,并于两周内提交项目总结与项目照片,相关人员按规定做好证照管理工作。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海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表》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
附件3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海外(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安全教育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