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年终考评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学院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客观总结本年度工作实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评对象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安排
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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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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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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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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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战略性指标、标志性指标和特色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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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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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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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过程性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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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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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或填报相关战略性指标和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涉及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学工部、科研部、计划财务部、创新创业学院、体育军训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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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管理系统今年试运行,学院教职工登录OA办公系统,点击“目标管理”专栏即可查看。每个部门(单位)分配一个帐号进行数据填报或审核,填报具体内容详见系统。
2、各部门(单位)在填报或审核数据时,先保存,部门(单位)领导审定之后再提交,提交后的数据为考评最终数据。
3、各二级学院特色指标和各部门过程性指标需现场述职。
4、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完成对各机关部门的服务评价。
5、考评工作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蒋昂委 81112516
监察办公室 蔡杭锋 81112735
工会 吉小丽 81112529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