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直房发 [2003]2号、省直房发[2001]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教职工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及部分退休教职工办理夫妻职级差住房补贴的住房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位教职工仔细核对住房情况、职务职称、工作时间、房改工龄、房改教龄等相关信息。发现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门。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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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