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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27   来源:组织人事部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2017930日之前进入本校的在职任教人员,申请者应系统担任一门以上本专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列入教务部、成教分院教学计划),本次认定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末。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身份要求: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2.学历要求:申请者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视同合格学历;党校学历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国外取得的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除外)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就读学校或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上报材料时未能出具证明的,按非师范教育类处理。

4.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浙语[2000]10号文及《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对1955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凡参加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

    6.身体检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来执行。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上报体检结果采用专用表格——《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12月修订)》(附件1),并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的明确结论,现场确认时未有合格的明确结论的,按未通过处理。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

    三、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工作阶段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42日至413日之间每个工作日7:00-24: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完成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须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根据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

    (2)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和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申请人须阅读网报注意事项,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必须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的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必须设定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忘记密码使用找回密码的功能时,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可以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提交注册信息的操作。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时,必须填写完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申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登录密码后才可保存。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以备申请人在后面的时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补充填写完整,此条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打印申报材料。

    (3)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登录成功后,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在详细信息页面中进行申请信息修改,修改后点击修改按钮。

    申请人登陆密码遗忘的,向所选择的确认点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确认点审核后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处置。

    (4)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查看个人教师资格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

    (5)查看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后点击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出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6)表册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页面设置后,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6)一份并填写,到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同时,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12月修订)》(附件1)一份,到医院体检后,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52日至511日(工作日), 地点为组织人事部,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如下,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整理放进档案袋,打印并填写《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附件2)黏贴在档案袋封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

2.学历证书(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7.《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8.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学历证书上已反映是师范教育类的可不递交);

9.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或评定文件;

    10.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及汇总表;

11. 2寸照一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四、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42—52

申请人44日前到所在部门登记,填写《浙江省2017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3),学院汇总本次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于52日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组织人事部(行健楼318室),汇总表电子稿发至187361808@qq.com

2.42—413
   
申请者完成网上申报,并准备所有材料。

3.52—511日(工作日)
   
申请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一张(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到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确认。

4.5月11-518

各二级学院(部)在518日前组织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需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测试,填写《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4)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附件5)。

    5.518—61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认定。

    五、其他事宜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不能认定。

联系人:王舟           联系电话:0575-81112527

附件:1.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

      2. 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

      3. 浙江省2018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4.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5.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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