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学院考评组对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学院考评委审议,现将2017年度学院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6日至18日下午4:00。
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学校办公室赵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68)或监察办公室蔡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35)。
附件: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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