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顺应“互联网 ”时代的发展趋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推进我院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绍市教高〔2017〕102号),我院将组织申报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1.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的在线开放课程。支持跨校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群),通过课程建设和优质资源共享来有效提升高校课程教学质量与水平。发挥数字化校园的平台功能与条件保障,将碎片化学习、普适学习、无缝学习、泛在学习、智慧学习、创客教育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融入其中,积极开展在线教学资源建设。
2.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积极鼓励参与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并争取有课程列入立项。
二、推荐课程类型
1. 使用人数多、受益面广的基础课、公共课;
2. 有特色的专业核心课;
3.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4. 创新创业类课程;
5. 体现绍兴地方特色、本土文化方面的课程。
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已为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推荐申报名额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门课程,教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门。
四、推荐办法及管理
1.
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可单个申报,也可多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各二级学院(部)对所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鼓励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资料。
2.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采用“三阶段评价”模式:即评审阶段的资格评价、应用阶段的过程评价和验收阶段的结果评价。资格评价阶段,主要评价课程建设基础是否完备,课程定位、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否先进,课程基本资源是否完整,课程拓展资源是否丰富,以及课程特色是否鲜明和课程知识产权是否清晰。应用评价阶段,主要评价教学应用效果和课程资源的持续建设与更新情况,课程建设团队要持续建设和不断更新课程资源,同时与课程学习者保持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他们的学习问题与困难。验收评价阶段,主要从课程建设、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和社会发展等多个维度来评价课程的建设效果,并要及时总结和广泛交流优秀的建设经验。
3. 对遴选入围的课程,市教育局给予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以及一定的建设补助经费。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过程建设,并在课程建成后持续开展更新维护。市教育局将视上一批建设进展情况作为下一批资金安排和拨付的依据,并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通过专家评估,对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授予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给予追加补助,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
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采取“线下推荐 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线上只需申报学院推荐项目。
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五份)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实证材料(纸质稿一份)、3讲有代表性的视频资源(无需纸质稿)及《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稿一份)报送教务部。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罗雯慧,电话:0575-81112765,邮箱:1317360753@qq.com。
附件:1.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3.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
4.绍兴市普通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5.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