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方便已签约的教职工办理选房保证金退款手续,经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退款时间:每周三的正常工作时间内集中办理退款
二、 退款地点:行健楼213室(计划财务部办事大厅)
三、 退款须知:
1、教职工将“选房保证金收据”交到综合保障部(行健楼101、203室)进行签字确认(工作日内受理),每周三综合保障部汇总后交计划财务部集中办理。
2、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书或当面电话、短信确认。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之江嘉苑”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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