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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选房保证金的通知

2017-07-13   来源:综合保障部、计划财务部

各位教职工: 

    为方便已签约的教职工办理选房保证金退款手续,经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退款时间:每周三的正常工作时间内集中办理退款 

    二、 退款地点:行健楼213室(计划财务部办事大厅) 

    三、 退款须知: 

    1、教职工将“选房保证金收据”交到综合保障部(行健楼101、203室)进行签字确认(工作日内受理),每周三综合保障部汇总后交计划财务部集中办理。 

    2、如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书或当面电话、短信确认。

    请大家相互转告!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之江嘉苑”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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